水利工程施工許可證在什么部門辦理; 開封蘭考水利工程施工許可證在什么部門辦理;18339845519 水利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水利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一、行政審批項目名稱、性質 (一)名稱:水利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二)性質:行政許可。二、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決定》修正)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第八十一條:本法關于施工許可、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審查和建筑工程發包、承包、禁止轉包,以及建筑工程監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質量管理的規定,適用于其他專業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動,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三、實施權限和實施主體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73項規定,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的實施機關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 (一)自治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發的下列工程項目: 1.大、中型水庫工程(含以發電、供水等為主的大、中型水庫); 1. Ⅰ、Ⅱ級防洪工程(含排澇泵站、海(河)堤防等工程,下同)及市級城區防洪工程; 3.其他大型水利工程; 4. 110 kV送變電工程(水利系統管理的工程)。 (二)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發的下列工程項目: 1.小(1)型水庫的樞紐工程(含以發電、供水等為主的小型水庫);; 2. Ⅲ、Ⅳ級防洪工程及縣級城市防洪工程; 3. 市級審批初步設計的農村飲水工程; 4. 其他中型水利工程; 5. 35 kV送變電工程(水利系統管理的工程)。 (三)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發的下列工程項目: 除自治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發以外的其他小型水利工程。 注:工程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不同行政區域的,由他們的共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行政審批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2.按有關規定交納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3.已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廣西自治區經濟委員會桂經法規函〔2007〕1259號); 4.工程主管部門和水利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已審查同意; 鄭州悅達財務咨詢有限公司,創始人自2003年開始涉足工商代理行業,發展至今,公司自購辦公用房500多平,分別有開設有:鄭州中原萬達分部、鄭東新區分部、開封分公司、商丘分公司、駐馬店分公司,并成立河南悅達代理記賬有限 公司及鄭州悅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鄭州悅達財務咨詢有限公司形成一站式工商注冊、資質辦理、財稅代理、商標注冊、企;業培訓等綜合服務平臺。; 總公司地址:鄭州市中原區中原萬達廣場A座寫字樓 鄭東新區分公司:鄭州市金水東路東風南路綠地新都會8號樓 開封分公司公司:開封市鄭開大道與三大街交叉口大宏萬達廣場2座 商丘分公司:商丘市睢陽區神火大道與珠江路交叉口聯合大廈 駐馬店分公司地址:駐馬店市金雀路東段6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