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餐飲行業財務外包,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都知道企業賺了錢要納稅,也都知道企業所得稅是25%,但你可千萬別單純的以為,就這25%了。 企業賺了100萬,除了繳納25萬的企業所得稅,剩余75萬想要自由支配,分紅收益的時候,還要繳納15萬的分紅個稅。也就是說,企業賬上的100萬,老板想要自由支配,那么就需要繳納40%的稅。如果不繳納這些稅款,那只有將錢一直放在賬上,但長期盈利不分紅,也會被稅務認為經營異常,有被稽查的風險哦。 如果想要合理的規避掉這些高額的稅負,其實可以將業務再造,基于真實業務前提下,把一些業務分流轉移即可。 比如,某設計行業,對外承接了一筆500萬的業務,如果讓自己公司來做,需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20%的分紅個稅、6%的增值稅。可如果在這個業務發生之前,在園區內成立一家從事設計工作的個人獨資企業,將這筆業務承接下來之后,再分包給園區內的這家個獨,那么需要繳納的稅金就完全不一樣了。 個人獨資企業,為一人獨資,經營者和投資者為同一人,不會產生分紅稅。也沒有企業所得稅,繳納的是個人經營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稅。在一年開票額未超過500萬時,以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可以申請核定征收。 核定之后的個稅為1.5%左右,然后結合今年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稅政策(對外開普票才免稅),500萬的利潤,只需要繳納1.5%的個人經營所得稅即可。 而且賬上完稅利潤是可以直接提現到法人賬戶上的,也間接的規避了公轉私引起的涉稅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