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商行業財務外包直播行業利用個體戶核定征收合規節稅,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與其他商業模式相比,社交電商充分利用了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優勢,通過人際關系進行鏈式直銷,獲得了巨量流量。而從業者,也多為自由職業者或者兼職人員,而非平臺員工。 正因社交電商從業者不是平臺員工,平臺向從業者結算傭金成為一大難題: 如果按照勞務費支付,則需要繳納20%、30%或40%的個稅; 如果直接發放則平臺形成無票支出,平臺方需要自己在傭金之外額外承擔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股東)、附加稅等,接近50%,苦不堪言。 當然,根據新稅法,現在勞務報酬并入綜合所得,個人只需要預繳,然后下一年匯算清繳,但是匯算清繳時候是與薪資等共同計算,因此收入疊加,就要按照更高的稅率繳稅。 那么該怎么處理呢? 對此,平臺可以通過合理設計,由勞務費轉為兼職人員的經營所得,這樣就可以大幅度的降低兼職人員的稅負。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五款 規定:“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社交電商從業者符合上述第2條的規定。 同時兼職人員可以為平臺開具普票,也杜絕了平臺的無票支出,從而避免了平臺高稅負。員工所得到的費用不再是“工資”,而是“經營所得”。 通過這種方法,平臺和從業者都大幅度降低了社保支出:平臺減少了無票支出,不要再交冤枉稅;從業者降低了個人所得稅,增加了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