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墻二級、幕墻一級轉讓
地基基礎二級企業: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構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2)深度不超過24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4)開挖深度不超過15米的基坑圍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