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建筑公司解決股東分紅過高問題成立個獨企業 詳詢:156 1740 7319 張老師 眾所周知:根據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個人股東在獲得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時, 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才可以合理合法提現。尤其是現階段銀行監管日漸嚴格,每天每月公轉私都有限額。 因此,股東能拿到的錢大大減少了。為了規避這部分稅款,很多股東往往采取一些錯誤的措施, 比如向企業借款。然而,這種方式不僅不能達到節稅的目的,而且給企業帶來很大的風險,容易引起稅務稽查。 其實,公司盈利了,股東自然也要享受到收益,但要提前做好稅務籌劃把個人所得稅盡量降低。 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個案例,不僅能節省個稅,還能節省企業所得稅可謂兩全其美。 其實,公司盈利了,股東自然也要享受到收益,但要提前做好稅務籌劃把個人所得稅盡量降低。 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個案例,不僅能節省個稅,還能節省企業所得稅可謂兩全其美。 案例分析: 鄭州某公司的企業高管張先生,獲得了150萬的股東分紅,按照20%的納稅稅率,1500000×20%=300000,應該繳納30萬的稅款。 依據新的財稅政策,優化稅籌方案。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方案: 增值稅:150/1.03*0.03=4.3689萬 附加稅:4.3689*0.1=0.43689萬 個稅:150/1.03*0.9=1.31萬 合計稅收:4.3689+0.43689+1.31=6.11萬 節稅:30-6.11=23.89 節稅比例高達80%以上 可能還有些高管股東沒有看懂操作方法,簡單來說就是公司以業務外包的方式, 把公司業務外包給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無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注冊在稅收洼地園區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綜合稅率只有0.5-3.2, 年開票量500萬以下。這樣通過業務外包,不僅解決了企業缺進項的問題, 也解決了股東分紅(交個人所得稅問題)和公司提現問題,當然所有業務需要做到三流合一。 歡迎想要了解更多的園區優惠政策和稅收籌劃方面的問題,可以給我聯系, 發送私信。我來為您詳細解答!編輯不易喜歡請點贊,謝謝大家! 聯系 156 1740 7319 張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