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河南破產清算公司,注冊鄭州的破產清算公司聯系李白:15738318173. 破產清算公司經營范圍:所屬行業為商務服務業,經營范圍包含:受委托處理企業破產清算;企業破產事務咨詢;企業資產及項目評估、重組、并購、置換;中小企業產權并購、重組、置換咨詢;債權債務咨詢、置換、收購;企業管理咨詢;財務信息咨詢;審計業務;數據信息處理;市場調查;經濟信息咨詢;互聯網軟件推廣;房地產開發、營銷及策劃;電子商務服務(不含互聯網金融類服務);汽車銷售;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設立破產清算的公司,有如下條件: 1、是專業的破產清算公司的,員工由破產清算組的人員組成,有會計、審計、評估、法律等專業人員并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 2、有經營場所,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3、依法進行了工商登記。 ![]() 設立破產清算的公司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中介破產清算組的類別。 (1)按有無法人資格劃分,可以分為二類, 一是有法人資格的、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類似破產清算事務所(或破產清算公司)專門機構,在核準的范圍內承接破產清算業務,承受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是沒有法人資格的、由若干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專業機構派出人員組成的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該組織屬松散型的臨時機構。按有無法人資格進行劃分,主要是考慮到因清算組的侵權造成損失之后的民事賠償問題。 對于第二類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清算級成員因清算工作產生的報酬與收益,應歸派出機構;如果涉及到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失的,首先應由清算組本身承擔,清算組承擔責任之后,可以向派出造成損失成員的機構追索。 ![]() (2)按破產清算組受理破產清算的對象,也應分為二類 一是傳統的破產清算組; 二是由中介機構組成的破產清算組。根據目前的破產法律規定,對涉及國有企業的破產,仍然以政府及主管部門牽頭成立破產清算組為好,這主要是涉及社會穩定、職工安置、勞動保障等一系列的歷史包袱問題,必須要有政府的力量作為保障;對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以及三資公司,不涉及上述歷史包袱問題,那么則應當采取由中介機構組成的破產清算組進行破產清算,可以保證清算質量提高清算效率。但是為了保證傳統清算組的清算質量,可以要求將破產中的清算業務這一塊,由傳統清算組再打包給中介機構清算組進行清算,由此相互配合,確保清算質量。這是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生存的關鍵,因為目前法律規定,破產清算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產案件的受理和審理過程中,特別是涉及國有企業破產的案件往往受到極大的行政干擾,所以,由中介機構成立的破產清算組是否能被選用,存在很大的疑問。因此,法院對將宣告破產的案件,可以采取招投標的方式選定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 ![]()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組,根據清算的種類不同,清算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況下,自行清算時,清算組的成立應當按照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進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時,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這時清算組的組成人員由法院來指定,可以由股東和中介機構共同進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清算組成立以后,應當選舉出清算組組長,然后制定清算過程中的議事規則和會議制度,編制工作計劃,接下來就是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具體步驟和方法。 ![]() 2、接管公司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當全面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公章,公司進入清算以后應當嚴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2)、無遺漏的債權債務清冊; (3)、資產清冊,應當按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 (4)、合同書、協議書等各種法律文件應當編制成冊; (5)、賬務賬冊、傳票、憑證、空白支票等; (6)、職工花名冊,含在職和離退休的全體人員的花名冊,詳細記載工齡、工種、用工形式、工資及工資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7)、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享有的無形資產的權利憑證; (8)、企業的歷史檔案和其他應當提交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