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電子智能化二級資質、一級資質,可以轉移至指定公司名下 資質改革后,電子智能化資質、道路照明資質合并為機電安裝資質 開封市、蘭考、尉氏、通許、杞縣、相符等地原有企業具備一定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但是想要增加消防、智能化、裝修、防水、幕墻等二級資質、一級資質,可以通過以下2種途徑增加,資質改革,其他類三級資質暫不能辦理、增項以及平移。 1、增項:按照資質項目標準,配備建造師、工程師、技工人員,所有人員繳納3個月社保后提交資料,等公示通過,這種是常用的方式,若企業人員證書相對齊全,社保正常繳納,優先選擇此種方式。 2、平移(吸收合并):把A公司擁有的相應資質轉移至B公司名下,要求A公司和B公司形成母*子公司關系,平移成功后解除母*子公司關系,此種操作時間短,成本低,不用配備相應人員,快速取得相應資質, 市面上大部分一級資質及二級資質都以這種方式操作。 目前有開封當地符合平移的資質轉讓,資質有效期至2025年、2026年不等。 1、裝修二級、消防二級、幕墻二級、防水二級、地基基礎二級、機電安裝二級、環保二級、電子智能化二級、市政二級、房建二級資質等,包平移至指定公司名下,也可以組合轉讓帶安許。 2、裝修一級、防水一級、消防一級、電子智能化一級、建筑幕墻一級、機電按裝一級資質,包平移至指定公司名下,也可以整體轉讓組合帶安許。 關注大兵,了解最新政策,讓您創業少走彎路 資質維護、變更、增項、平移、升級、遷移,安許辦理、延期、人員配備,代賬報稅、稅務規劃、公司注冊、審計、驗資、標書整理一*化服務,8年行業專注,值得托付 ![]() 開封電子智能化二級資質、智能化一級資質,可以轉移至指定的公司名下 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 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甲級、乙級。 17.1甲級資質標準 4. 1. 1企業資產 (1) 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 企業近3年上繳建筑業增*稅均在200萬元以上。 4. 1. 2企業主要人員 企業主要人員要求不低于乙級標準,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 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4. 1.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1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 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2項. (2) 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或電子工業環 境工程2項; (3)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電子系統工程3項; (4)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項“ (5)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帶250KVA以上的箱式變配電或帶有遠程 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的道路照明工程3項; (6) 單項合同額1000萬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間(廣場、公園、綠地、機場、 體育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觀照明工程3項; (7) 年養護的功能照明設施不少于5萬盞或景觀照明設施總功率不少于1 萬KW。 4.2乙級資質標準 4. 2.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4.2.2企業主要人員 (1) 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 人。 (2)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機電工程 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 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子與智能化或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 人。 4. 2. 3人員業績 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甲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工程質量合格。 4.3承包工程范圍 4.3.1甲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的安裝,35千伏以下變配電 站工程,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可承擔各類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可承擔各類型電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4.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設備、線路、管道 的安裝,10千伏以下變配電站工程,非標準鋼結構件的制作、安裝;可承擔單 項合同額不超過1200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2500萬元以下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和電子工業環境工程、單項合同額 1500萬元以下的電子系統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 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指:電子整機產品、電子基礎產品、電子材 料及其他電子產品制造設備的安裝工程。 2. 電子工業環境工程指:電子整機產品、電子基礎產品、電子材料及其他 電子產品制造所需配備的潔凈、防微振、微波暗室、電磁兼容、防靜電、純水系 統、廢水廢氣處理系統、大宗氣體純化系統、特種氣體系統、化學品配送系統等 工程。 3. 電子系統工程指:雷達、導航及天線系統工程;計算機網絡工程;信息 綜合業務網絡工程;監控系統工程;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智能 化系統工程;應急指揮系統;射頻識別應用系統;智能卡系統;收:費系統;電子 聲像工程;數據中心、電子機房工程;其他電子系統工程. 4. 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統及信息化應用系統;建筑設備管理 系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智能卡應用系統;通訊系統;衛星接收及有線電視系 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信息導引及發布系統;智能小區管理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大屏幕顯示系統;智 能燈光、音響控制及舞臺設施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機房工程等相關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