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降低稅負稅務籌劃方案個人獨資企業靈活用工平臺節稅方式, 詳情電話咨詢:安經理150 3816 0832. 很多中小企業都需要進行稅收籌劃來降低公司的稅負,公司的稅收壓力有來自外部的也有自身內部就存在的,但前提是要采用合理的方式來解決。比如現在就有一些地方的經濟園區就在實行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除了稅收優惠政策外,當地不要求企業實地辦公,非常的方便快捷,就能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方案一: 成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征收,分包服務部分的業務或者直接承接業務,個人獨資一年只能開500萬以內的票,可開1%的專票。依法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10%的應稅率核定征收。以開票額500萬為例: 增值稅:500萬/1.01%*1%=49504.95元 附加稅:49504.95*6%=2970.3元 個人所得稅:500萬/1.01*10%*30%-4.05萬=108014.85元 綜合:160490.1,實際稅率3.21%。 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適合解決企業進項成本費用少,企業所得稅虛高的問題,通過業務分包到個人獨資企業的方式降低綜合的稅收。 方案二: 直接在園區成立一個有限公司,獲取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獎勵扶持政策。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都可以獲得納稅額的20%的獎勵。 如:增值稅繳納100萬,企業所得稅繳納100萬,那么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獎勵就是40萬。園區不要求全額進項,因為很多企業就是因為增值稅專票的缺乏,增值稅高,才尋找優惠政策園區注冊企業經營,但建議有一部分,畢竟是做業務,業務量無上限,就是根據比例獲得稅收獎勵扶持。 不管是哪種方案,適合自身企業的就是好的方案,也要合理的運用地方的稅收優惠政策,正規的經營。且注冊在地方經濟園區不被要求實地辦公,基本的業務佐證能提供(三流一致)等。 當然現行的還有一種自然人代開的方式適合很多自由職業者個人經營的模式,個人跟企業做了業務,收款時被要求開票,就可以去申請代開,目前自然人代開有一種形式是按照核定征收個人經營所得稅繳納,無需匯算清繳,綜合稅率較低,是比較劃算的,作為企業方也不需為其代扣代繳,也能獲得對應的成本票。 個人只需要繳納增值稅1%,附加稅0.06%,個人經營所得稅核定為0.5%,綜合1.56%即可完稅,并且附有對應的完稅憑證,無需注冊企業,無需代開人到場。 信息服務費,推廣服務費,軟件服務,信息系統服務,市場調研費,項目宣傳費,工程服務,工程款,教育服務,住宿服務,其他生活服務,機械使用費,各種材料費商品等等都可以開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