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四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辦轉讓條件! 詳情咨詢楊經理:18339945628. 取得四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活動。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本、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三)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4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安裝管理工作的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 (四)專業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10人以上,其中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3人以上; (五)持進網作業許可證電工25人以上,其中高壓電工13人以上,特種電工5人以上且各專業人數不少于1人;(各專業指防護、電纜、實驗三個專業) (六)預算、質檢人員各1人以上,安裝工長3人以上; (七)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依法開展安全培訓工作,專職安全監督人員1人以上; (八)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具設備; (九)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門業務 鄭州四級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辦轉讓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