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自然人代開稅票抵扣企業經營成本不足 139 3826 7115 胡 自然人代開主要是針對自由職業者,沒辦法開具發票但合作方公司要求提供票據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代開的對象為:為領取營業執照的臨時經營者;不符合印制、領購發票條件的企業、單位和個體戶,使用限額發票的個別業務成交額超過限額,需要開具超限額發票者。但是,核定征收的代開對象一般為自然人,即不具備任何法人資格。 因此一些企業正常運營中經常會有臨時工的勞務支出沒辦法拿回成本票,這種情況如何解決呢? 自然人代開服務,解決個人所得稅高、企業缺少成本票難題,個人提供身份信息、業務合同、銀行流水等材料,協助個人到稅務大廳代開增值稅普票,繳納個人經營所得稅、增值稅及附加稅,附有完稅證明。 自然人代開的優勢在哪里? 自然人個人做的業務,代開發票入賬后,向自然人支付服務款,符合商業實質,不存在虛開風險。 另一方面個人按照生產經營所得繳稅,現場開具現場繳納,個稅完稅證明也明確是生產經營所得。按照稅法,生產經營所得是不用代扣代繳的,所以也不存在代扣代繳風險。 并且現在自然人代開,個稅核定后稅率僅為開票金額的0.5%,加上增值稅及附加,綜合票面稅率1.56%。并且單個自然人的開票額度限制在200萬以內,解決單筆業務款還是足夠的。 關鍵是代開不需要注冊公司!沒有日常維護和注銷清算!沒有代理記賬!開出來收到票拿到錢整個流程就已經結束了。 |